一、政策依据:1、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受理范围:与我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办理程序: 1、档案收集整理: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后一个月内由我公司送交人才中心档案处归档。 2、档案借阅:需借用档案材料者,持我公司出具的《介绍信》,到档案处填写《借阅登记薄》。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二周,逾期使用者,应办理续借手续。在借阅到期后,务必按时密封归还借用材料,务必确保材料完整归还、无涂改、无缺损。 3、档案转递:需办理人事档案转出者应持我公司出具的《介绍信》,经档案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经办人填写《转出登记薄》。 4、出具证明材料:可出具的证明材料有:人事档案代管证明、各类政审证明、出生公证证明、无业证明。办理证明材料者需带材料:《人事代理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单位存档手册》;档案内出证所需材料齐全者均可办理。 5、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有派遣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派遣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来档案处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写相应的内容,加盖派遣单位公章,符合规定者即可办理审批。 四、办理时限及其他事项: 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我公司为您提供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受理单位和个人代缴社保五险一金、企业人事代理、个人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毕业生落户、劳务派遣,等全方位服务 联系电话:13698690279赵老师咨询QQ:264167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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