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经青岛市四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青岛市人事局注册批准的,具有国内劳务服务与人才中介职能的公司。是青岛市*一家有党组织的人事代理机构。 专业的人事代理机构 ▲一、业务范围: 1、社保开户建档2、企业社保、公积金托管3、个人五险代缴4、个人两险补交 5、住房积金缴存6、企业档案存管7、劳动事务咨询8、疑难档案协办 9、协助外地在青岛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0、应届毕业生接收、改派、落户及就业指导。 11、党组关系接收。 12、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挂靠 13、代办夫妻投靠落户 ▲二、我们的优势: 1、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专家在线、免费咨询; 2、我们有着专业的顾问眼光;丰富的行业经验; 3、与企业及客户一体,为您以及您的企业做整体的缴纳规划; 3、最透明的收费、最明细的协议、*的办理;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明细表,让您了解真实的办理费用; 5、为您以及您的企业给出最合理的办理方案。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698690279QQ:2641679998 (一)生育医疗待遇 1、支付项目 (1)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支付(结算)办法 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持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持结婚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下同),刷卡确认生育保险待遇资格。其中,计划内二胎生育的应同时持《生育证》。 (1)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分娩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统筹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简称《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下同)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①女职工早期妊娠诊断、检查或初次妊娠检查、诊断,应先到市或区定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本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 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负担一次的妊娠诊断、检查费用,由定点妇幼保健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一次。 ②女职工中、晚期妊娠检查,应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未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职工应先到妇幼保健机构补办手续)。未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职工和非本人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负担。因特殊情况确需转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院申请,办理转院手续,同时予以结算。 ③女职工分娩,可在本人选定的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也可选择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生育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结算一次。 ④参保职工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病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定点医疗机构单独向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和结算。 参保职工生育行剖宫产遇有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切除术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驻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增加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垫付,年终由医疗保险基金一次性划拨生育保险基金。 (2)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的定额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参保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应到具有相应服务资质的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 (3)女职工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及产后产褥病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因其它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津贴待遇 1、计发标准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 (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2)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为42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日至30日。 2、支付(申领)办法 (1)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 (2)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证一册”或生育证、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女职工计划内流、引产的应同时持所在单位签发的《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等材料,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权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参保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之日起7日内制作生育津贴领取存单。其中,企业单位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如果你还有其他有关保险,档案,户口,公积金的问题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698690279QQ:2641679998 我公司是经青岛市工商局及青岛人事局注册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公司业务范围:(代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缴、补缴个人五险一金)、(应往届毕业生接收、改派、落户及就业指导)、(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挂靠、三投靠、人才引进)、(国内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企业及个人代缴五险,代缴公积金,代理注册公司,代理招聘,代招企业猎头,代理记账,境外(香港)注册公司)等专业咨询服务.保险中间断开几年了,想把之前几年的连续起来,该怎么补缴?? 想享受生育险报销(中间断开了几个月,无法享受生育险,怎么补缴呢??)缴纳公积金:(准备在青岛购房,商业贷款利率过高,公积金贷款可减少还款利率) 如果您离职了或自谋职业或修养在家,可以委托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代缴补缴社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社保缴纳满一年可以领取失业金。 为了享受退休金,快到了退休年龄,没缴纳过保险,怎么一次性补缴15年呢?需要的朋友请按照以下的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698690279QQ:264167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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