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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审理认定的五种感情破裂的情节
商家:周律师

威戈法网:www.vgelaw.com联系电话:136-0226-1570周先生QQ:184-7530-931办公电话:020-2237-2992 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08号丰伟大厦19楼全层地铁:五羊邨站(5号线A出口)公交线路:珠江宾馆站 具有下列五种具体的情形的,视为感情破裂: 1)实施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离婚诉讼,怎样才算感情破裂,如何证明感情破裂?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如何获得子女抚养权?真心真情律师团队帮助您! 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广州,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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