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押汇纠纷 广州合同律师办理进出口押汇纠纷 进出口押汇纠纷广州律师合同律师广州合同律师 威戈法网:www.vgelaw.com法务主管谌律联系电话:136-0226-1535QQ:148-3842-388办公电话:020-2237-2992。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08号丰伟大厦19楼全层。地铁:五羊邨站(5号线A出口)公交线路:珠江宾馆站。 法务主管谌律,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法务综合部负责人,毕业于国内985高校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建筑工程学士学位,2009年获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在大型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擅长运用标准化、体系化的先进管理理念去组织证据,设计诉讼方案,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擅长领域:债券债务、公司法、常年法律顾问。 民事纠纷诉讼案由,是人民法院为了方便审理对不同的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分类后形成的民事案件名称。本律师曾多次处理该类案由进出口押汇纠纷,具有丰富的诉讼与辩护经验。 进出口押汇是指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进行交易时,出口商以其所得的票据、信用证等,连同运货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全部单据作担保,向金融机构押借款项,由银行凭全部运货单据,转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融资方式。 进出口押汇又分为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商在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商请求进口地金融机构向出口商开出的保证付款的文件,实践中多为信用证。这种押汇方式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以国际商品贸易合同为基础向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手段。出口押汇则是指出口商根据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了各种单据,并向进口商开出汇票。 【典型案例】 银行应进口商A公司的申请开立了金额为50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后,A公司向银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经审查,所到单据为信用证项下全套物权单据,且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A公司系银行贸易融资重点客户,银行为其核有1000万美元的进口押汇客户授信额度,按银行规定可直接办理此笔业务,无须进行信贷审查。在此情况下,A公司向银行出具了信托收据,并与银行签定了进口押汇协议。办妥上述手续后,银行放单给A公司,并先行对外付款。 律师建议:应该委托优秀的、负责任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处理该类案件。 一样的案件,未必相同的思路!正确的选择,是您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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