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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成立11年,有100多名资深执业律师,70多名优秀律师助理。律所一直秉承按诉讼类型进行分类分方向专业化发展的模式,形成合同纠纷团队、债权物权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婚姻继承团队、行政诉讼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和交通事故纠纷团队等多个专业化发展的团队。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的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团队每年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几百件,为无数当事人争取其合法权益,积累大量实战经验,与广州各政府机关、公、检、法等系统都保持密切联系,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团队专业从事交通事故类案件咨询、代理,擅长运用法律手段、法律技巧为当事人达成调解、追索赔偿、申请强制执行,争取代价、损失最小化。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帮助贯穿于案件的整个过程,即从调查取证、协商调解,到代理诉讼,最后到执行并追回赔偿。
团队理念是投之以惠,报之以诚,事事惠诚。以实现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己任,如果您选择了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就不是单个律师在帮您,而是整个交通事故纠纷专业律师团队在为您提供服务!
1、管辖权争议
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2、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3、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4、检验鉴定时间
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
5、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
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6、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
7、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8、无名尸体
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9、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
10、事故调解
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11、事故诉讼
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
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2、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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