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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姻律师咨询服务
商家:周律师

威戈法网:www.vgelaw.com联系电话:136-0226-1570周律师QQ:184-7530-931办公电话:020-2237-2992 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08号丰伟大厦19楼全层地铁:五羊邨站(5号线A出口)公交线路:珠江宾馆站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现有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100多名,形成法律诉讼综合部、国际部、法务部、知识产权部等多个部门。法律诉讼综合部同时拥有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务纠纷、公司法务、保险证券、行政诉讼、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多个专业律师团队。我们以客为先,总是为他们提供周密的建议与服务,并始终以最高诚信行事。威戈律师事务所,为您服务的,不是某位律师个人,而是一个团队,甚至是一个律所法律实务部门。 威戈律师提醒您,依据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如下: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威戈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08号丰伟大厦19楼全层 附近车站:地铁5号线五羊邨站A出口,公交珠江宾馆站、南方报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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