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晚报》是南昌日报社主办的一张综合性的晚报,面向江西全省发行,发行量在江西同类报纸中居前列;在南昌地区的发行量排名第一,仅整订户的数量一项就已大大超过了各同类媒体在南昌地区的发行量总数,并打破了南昌各媒体自办发行以来的发行量最高纪录;读者传阅率、广告关注度、信息可信度居江西省同类报纸首位。 报刊职能 南昌日报社成立于1958年7月,经过发展,已拥有三报一刊。当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报社坚持以“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指导思想,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奋力拼搏,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自豪与骄傲的长足进步。 创刊于1958年7月1日的《南昌日报》是中共南昌市委机关报,是纵横南北的京九线上唯一的省会城市报纸。作为南昌市权威主流媒体,《南昌日报》是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及市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权威新闻来源、资源获取途径和精神产品。自2003年7月成功改版以来,《南昌日报》恪守“主流声音,权威报道,服务经济,关注民生”的办报宗旨,以深度新闻、专业化专版、精细化版面表现赢得广大读者的好评。《南昌日报》已成为市民百科全书式的生活伴侣和行动指南,成为了解南昌、了解江西省、了解中国、了解全球时政、经济、文化和生活消费资讯的主要窗口之一。 《南昌晚报》作为江西报业中的旗舰,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跳跃式发展,在江西省发行量突破20万份,在发行量、家庭订阅量、广告传播效果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成为江西省内最具影响力的报纸之一。《南昌晚报》的新闻,已成为百姓了解时事、接触社会、解读政策的主要窗口,《南昌晚报》的广告,经常成为市民消费购物、投资置业的首要借鉴,当今的《南昌晚报》,已经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也已经成为江西市场、江西经济、江西企业的晴雨表。 栏目设置 《南昌晚报》为周七刊、四开四十版,周一至周二每日A1、A2两叠共32版,周三至周五每日A1、A2、B三叠共40版,证券、财经为主,突出南昌地方新闻频道。版块含:要闻、南昌综合新闻、南昌社会新闻、南昌特稿新闻、南昌热线新闻、世界新闻、中国新闻、文体新闻、财经新闻、证券分析、娱乐报道等32个版面。 B叠以资讯为主,每天8个版,周三为江西汽车周刊;周四为江西楼市周刊;周五为数字时代周刊,其中《江西楼市周刊》为互动式周刊,创办了江西首家购房俱乐部,拥有大批购房意向者,给江西楼市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发行解析 《南昌晚报》2007年初宣布开始面向全江西省发行,在10个设区市建立发行站。 《南昌晚报》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力,从纸媒竞争激烈程度远远低于省城的设区市市报业市场开始发力,意图成为一份全省发行的媒体,并伺机在地市广告市场中分一杯羹。这应该是从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思想在办报思想上的具体体现。 《南昌晚报》在新闻采编思想,发行手段,广告策略上很容易占据市场,向全省渗透成了突围的一个举措。《南昌晚报》已经进入了全省的报业市场,为长远发展做前期铺垫。 2007年,《南昌晚报》在10个设区市正式建发行站,其发行量并未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在赣州,《南昌晚报》上摊的报纸倒有百余份,实际只有十几份的零售,说是发行站,其实就是一个批发报刊的人的销售点。在新余,当天上午能见到《南昌晚报》,零售0.50元/份;在鹰潭,《南昌晚报》发行站蜗居在一个彩票发行点里;在景德镇,《南昌晚报》现在还不是《瓷都晚报》的对手;在抚州,《南昌晚报》还不能对《临川晚报》形成威胁,九江的《浔阳晚报》已渐有坐大之势,《南昌晚报》岂有用武之地?加上《江南都市报》在10个设区市用心经营多年,因为“多事”的个性,已经在官方及坊间形成相对稳定的读者群,其发行量、影响力不可小觑。但《南昌晚报》在一个或几个设区市的报业市场,突然发力,进行一场大规模的媒体入侵,强行挤占设区市的报业市场,目的是从外围打击《江南都市报》。如果真的是如此,直接受损的,受打压的,受遏制的,还是设区市的市场化纸媒,原因就像上面说的一样,因为10个设区市纸媒的采编、发行、广告的运作,还是幼稚不成熟的。 《南昌晚报》在10个设区市设立记者站之前,设立了一个全省晚报稿件共享体系,常常可以在《南昌晚报》看到上饶晚报、吉安晚报、赣州晚报、宜春晚报、赣东都市报等10个设区市的市场化纸媒供南昌晚报的专稿。相信这些报纸,也会以南昌晚报供本报的电头,刊发南昌的重大社会新闻。 这个全省晚报稿件共享体系,解决了南昌晚报两个问题,一是在南昌晚报无法向10个设区市派出记者的情况之下,能极为方便顺利地得到各地的社会新闻稿件,省事省力还省钱;二是在不经意之间,扩大了南昌晚报在10个设区市的影响力。 恶劣事件 2005年6月18日,南昌晚报在一版刊发的导读标题“深圳罗湖区女公安局长受贿被判15年”中,错误地配发任长霞 同志的照片,在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对南昌晚报发生的这一重大政治性事故,江西省委、南昌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南昌晚报在报纸发行中采取低价征订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核查,事实准确,证据确凿。南昌晚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有关精神和《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纠风办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05]14号)精神和《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南昌晚报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同时,责令南昌晚报立即停止低价征订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报纸的主管单位须在本处罚决定书下达后10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分别报省委宣传部、省纠风办和省新闻出版局。 报纸的主办主管单位南昌日报社、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报社立即纠正征订发行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杜绝报纸发行中的恶性竞争。否则,将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直至追究报社负责人和主办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业务联系小徐:940133106 旺旺:中秘网络传媒 淘宝店专营店:https://shop117643946.taobao.com 投稿邮箱:fac@cnmishu.net(来稿请注明所投报刊) 服务流程:投递作者文稿作品(我们亦可代您处理稿件)——报刊编辑审核稿件(同时拍下相关服务费用链接)——报刊审核通过用稿通知——确定支付相关版面费用——见报时向作者寄送相关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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