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毕业生人事代理? 答: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2、人才交流中心在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有哪些职能? 答:人才交流中心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可以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身份认定、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等。 3、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答: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机构以及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准备复习考研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各类毕业生等,均应实行人事代理。 4、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经过哪些程序? 答: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分别是: (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把有接收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由学校集中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档案转交人才交流中心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接收单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接收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落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上。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出国或准备复习考研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将其档案转交人才交流中心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 5、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答: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放心的到省内外一切用人单位工作。人才交流中心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办理转正定级、初定职称、连续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代办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 6、人事代理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办理? 答: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人才交流中心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转正定级虽然对在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意义不大,但是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7、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答: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时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定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的当年10月,向有关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凡属国家开考的专业,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报名,通过参加统考取得资格。 8、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加额,记入本人档案。据市场调查,许多单位招聘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 9、人事代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答: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应随《就业报到证》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有流动人员党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0、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后,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均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可以说明资历,工龄是毕业生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11、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养老保险? 答:接收单位同意参保的,可通过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没办养老保险或暂无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开户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郑州市统筹办核定的当年标准,在最低与最高标准之间由个人选择确定。 12、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答: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接手续。 13、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申请计划生育指标? 答:持本人户口本、结婚证、《一孩生育审批表》(居委会先盖章)到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加盖计生专用章后,持审批表到所在办事处、乡(镇)申办生育证。 14、人事代理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联系到国有单位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答:凡联系到国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持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和原《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之后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将人事档案转往接收单位。 15、人事代理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入人才交流中心? 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档案。人才交流中心接档后,及时审查档案中各类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无误后,按国家规定收取档案管理费,并将档案回执签章退回学校。 16、人才交流中心怎样向用人单位推荐未就业的人事代理毕业生? 答:未就业的毕业生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有关人才市场将通过人才网站、日常招聘会等免费提供推荐服务。 17、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中应注意什么? 答:人才招聘是用人单位为选择合适人才经常采用的一种用人办法。毕业生在遇到单位招聘人才时,要注意招聘启事是否经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批准。要慎重择业,谨防黑市场或未经批准的招聘单位私拉乱招,以免上当受骗。 应往届毕业生接收、改派、二次派遣、档案托管、落户青岛;青岛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户口迁移、集体户挂靠、三投靠、人才引进落户 咨询方式:QQ:1253713781 联系电话:0532-880318961875426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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