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内四区和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报到流程(上学时未迁户口) 1、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进入个人账户后,在“业务申请”下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完成报到手续(不需要到现场报到)。 2、省外高校毕业生: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登录个人信息后,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手续。 3、五市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派青岛市人事局报到的),省内高校毕业生根据以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到,省外高校毕业生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二、市内四区和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落户流程 1、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持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本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③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入市落户通知书后,持相关材料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省外高校毕业生: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后,持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入市落户通知书后,持相关材料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五市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派青岛市人事局报到的),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家庭户口所在地人事局办理落户手续。 三、已就业毕业生落户手续 1、在市内四区和高科园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定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本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③本市生源毕业生持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④五市三区及外市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⑤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入市落户通知书。其中,青岛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持市人事局开具的入市落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五市三区及外市生源毕业生持入市落户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2、在五市三区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定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局)。 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的毕业生在五市三区就业的,户口可以落回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四、二次派遣流程 二次派遣是指青岛市生源毕业生毕业之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遣到青岛市人事局报到,在派遣期内又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办理二次派遣手续。(派遣期为两年) 1、省内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按照与省内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办理接收手续,打印“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③就业协议书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2、省外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按照与省外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办理接收手续,打印“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③就业协议书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五、改派流程 1、本市市内改派: (1)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协议书管理”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点击“解约协商”,经毕业生点击同意后(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毕业生网上点击),打印“解约证明信”双方签字盖章。 (2)新接收单位与解约毕业生重新在网上签定就业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若接收单位在五市三区的,就业协议书须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然后,持①报到证、②解约证明信、③新单位就业协议书、④身份证(五市三区及外市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3)五市三区接收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改派的,按以上流程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当地区、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本市改派至外市: (1)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协议书管理”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点击“解约协商”,经毕业生点击同意后(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毕业生网上点击),打印“解约证明信”双方签字盖章。 (2)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若接收单位为省属单位应加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然后,持①报到证、②解约证明信、③新单位接收证明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3、外市改派至本市: 原接收单位出具解约证明(若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遣到当地人事局报到的,不需开具解约证明),新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定网上就业协议,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若接收单位在五市三区的,就业协议书须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然后,持①报到证、②解约证明信、③新单位就业协议书、④身份证(五市三区及外地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4、本市未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 外市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然后,持①报到证、②新单位接收证明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六、外地生源应届专科毕业生就业接收流程 1、毕业生毕业后持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将户口落回原籍。 2、用人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按照网上签约流程,与毕业生签定网上就业协议,并等待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或各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3、用人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公告栏下载《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盖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3、市内四区及高科园注册的用人单位持《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到证、落回生源地的户口簿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进行审核并办理改派手续;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持《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到证、落回生源地的户口簿到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办理改派手续。 4、毕业生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聘用满三年后,用人单位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满三年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三年的“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和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办公室出具的保险交纳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审核后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分别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和各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友情提示: 1、用人单位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接收五市三区及外市生源的毕业生,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在五市三区接收毕业生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 2、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接收外地生源应届专科毕业生必须由用人单位申报《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才能落户。 3、应届毕业生档案提取从毕业当年的10月8日开始办理。 4、毕业生改派期为一年,改派期内只能改派一次。 5、二次派遣期限为两年。例:2007年毕业生派遣期为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6、派遣期内没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一律不能提取档案。 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接收流程请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联系电话:0532-88031896/18754264731QQ:125371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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